怀远律师事务所早期是一个以著名法律学家为主组织起来的事务所,著名法学家吴家麟及区内资深律师如史鸿文、刘守正、洪敏芬等曾在本所长期执业,其严谨的工作作风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很好的传承。事务所主任李志银律师在从事律师执业以前,曾做过8年国有大型企业的副厂长、副书记、精通企业管理,并获得原机械电子工业部和司法部联合颁发的“企业法律顾问证书”,1994年辞职从事专业律师工作后,长期从事企业法律服务,经验丰富。
近一些年来,以李志银、张宣等律师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,从区外的长庆石油管理局钻井总公司,到区内的公路建设、石油钻井、电厂等相关企业都接受过本所律师的服务,在具体服务的方法上,本所律师起了引领风尚的作用。“怀远企服”的服务设计和组织方法是同行业中是最为领先的服务方法。同时,在普通刑事案件的代理与保护,民事侵权案件的处理方面,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如2006年对刘志刚黑社会犯罪案件的成功保护,就在本区刑事案件的辩护中产生重大影响。
2007年1月启动的《怀远企服》服务项目,是新形势下,事务所倾力打造的专门为企业服务的品牌,事务所将以整体的力量,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,消除传统的“顾得上就问,顾不上就不问”的服务模式,将事务所办成一个能够处理企业日常法务工作的驻外法务部。到目前为止,该服务产品在宁夏是领先的。